為推進隆林各族自治縣城中文化體育公園項目建設,提升公園品牌辨識度,隆林各族自治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于2025年8月13日至10月15日組織開展的形象標識(LOGO)公開征集活動已完成全部評選工作,現將最終獲獎結果予以公示。最終評選出采納獎1名、入圍獎2名。
一、獲獎情況
01
采納獎(1名)
作者:廣西壹拾肆文化創意有限公司
02
入圍獎(2名)
作者:張芳
作者:張延評
二、獲獎作品著作權規則
獲獎作品作者須簽署《著作權轉讓承諾書》(個人投稿需親筆簽署,團體投稿需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獲獎作品的著作權、所有權及使用權自《著作權轉讓承諾書》簽署之日起,歸隆林各族自治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所有。我單位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完善,并在各類場景使用,無需另行支付費用;獲獎者不得擅自發布或將作品權利轉讓給第三方。
三、獲獎結果異議受理規則
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社會各界如對獲獎結果有異議,須以書面形式(個人異議需附身份證復印件,單位異議需加蓋公章)說明異議理由及相關佐證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llwtglj8202386 vip.163.com),逾期或材料不全的異議將不予受理。
我單位對異議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僅用于異議核查工作;對惡意提出異議、擾亂公示秩序的,將依法依規處理。
四、獲獎后續事宜通知方式
公示無異議后,我單位將通過電話通知獲獎者辦理獎金申領、證書領取及簽署《著作權轉讓承諾書》等事宜,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五、公示解釋權歸屬
本公示最終解釋權歸隆林各族自治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所有(聯系電話:0776—8202386)。
特此公示。
隆林各族自治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10日
作品展示詳見(復制以下鏈接進瀏覽器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0uayMbbNSTg3_suWp56ay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