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尹默散文詩獎”以中國散文詩首創者沈尹默命名,每兩年評選一次。根據《“沈尹默散文詩獎”章程(試行)》,首屆“沈尹默散文詩獎”組委會現向全國公開征集參評作品。
一、評選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持思想性、藝術性、時代性、創新性相統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獎掖對象
以長期從事散文詩創作、研究、譯介且取得較高成就者為獎掖對象,以規定期限內公開出版的散文詩集和散文詩論著(論文)、譯著為評審依據。
三、獎項設置
首屆“沈尹默散文詩獎”共設四個獎項,總獎金10萬元,獲獎者頒發獎金、獎杯和獲獎證書。
1.“沈尹默散文詩獎”:主獎和提名獎各1名,以正規出版的散文詩集參評。用于獎勵長期從事散文詩創作,作品風格獨特,成果豐碩,且在全國詩壇產生顯著影響的詩人。不受年齡限制。
2.“沈尹默散文詩獎·理論獎”:授予1位散文詩理論研究者,以正規出版的散文詩理論(評論)專著或核心期刊發表的相關論文參評。用于獎勵在散文詩理論建設或散文詩評論方面成果顯著,且論著(論文)產生較大影響的作者。
3.“沈尹默散文詩獎·新銳獎”:授予1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詩人,以正規出版的散文詩集參評。用于獎勵散文詩創作成果在全國詩壇有一定影響,且作品具有鮮明創作個性和先鋒性的青年詩人。
4.“沈尹默散文詩獎·翻譯獎”:授予1位散文詩翻譯家,以正規出版的散文詩譯著(包括中譯外、外譯中)參評。用于獎勵致力中外散文詩交流,且符合信、達、雅標準的散文詩譯著作者。尤其關注當代散文詩作品的譯介。
四、評選范圍
首屆“沈尹默散文詩獎”參評作品出版時間適當放寬。參評散文詩集、論著(論文)、譯著出版期限為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著作以版權頁標明的第一次出版時間為準),須為國內正規出版機構(或核心期刊)出版,不含港、澳、臺及境外出版單位(期刊)。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作品,以正規出版的漢語譯本參評。不接受多人合著作品集和個人多文體作品合集參評。本屆評委會和辦公室成員不能參評任何獎項。
五、申報程序
首屆“沈尹默散文詩獎”已于2025年11月15日正式啟動,12月1日開始接受申報。參評作品由出版機構(期刊社)、詩歌研究機構、市級以上作家協會等單位推薦,亦可由作者個人申報。無論單位推薦或作者自薦,均須填寫《首屆“沈尹默散文詩獎”推薦(自薦)表》(見附件),并于2026年3月上旬前提交作品原著7冊(單篇論文7份,至少一份為原件,其余復印件須含期刊封面、目錄及正文全文)和作者身份證復印件一式兩份(參評作品恕不退還)。同時,申報者須提供作品電子版及《首屆“沈尹默散文詩獎”推薦(自薦)表》電子版,發送至專用郵箱:symswsj@163.com。
六、組織評審
由首屆“沈尹默散文詩獎”組委會邀請國內著名詩人、詩歌評論家、翻譯家組成評審委員會(簡稱評委會),負責參評作品評選工作。評委會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參評作品的征集、預審和協調工作。2026年3月底前完成參評作品預審,符合條件的作品,由評委會依據《首屆“沈尹默散文詩獎”評審辦法》組織初評與終評,以集體投票方式評出各項獲獎者,2026年5月上旬前產生評選結果并公示;擬于2026年6月上旬在浙江省湖州市隆重舉行頒獎典禮。
七、其他事項
參評作品快遞寄至首屆“沈尹默散文詩獎”評委會辦公室,郵件封面注明“沈尹默散文詩獎”字樣。
通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環城北路295號韻海樓(評委辦);郵編:313099;聯系人:敖暢;咨詢電話:0572-2399009。
首屆“沈尹默散文詩獎”組委會
2025年11月18日
首屆沈尹默散文詩獎推薦(自薦)表.docx
https://mp.weixin.qq.com/s/J-57Ir5thYKbjBaUa4O5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