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繁榮昌吉市文藝創作,推動本土文化事業高質量發展,依據《昌吉市文藝創作扶持獎勵和資金管理辦法》(昌市黨宣領辦〔2025〕1號),現啟動昌吉市2026年度文藝扶持項目征集工作。本次征集活動旨在聚焦重大主題,推出一批弘揚時代主旋律、展現昌吉特色、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精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一主線,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聚焦中國式現代化新疆實踐的昌吉篇章,扶持一批優秀文藝創作項目,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建設團結和諧、繁榮富裕、文明進步、安居樂業、生態良好的美麗昌吉提供強大精神動力和文化支撐。
二、選題方向
(一)聚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集中展現黨的民族政策在昌吉市的成功實踐,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取得的顯著成就;反映各族群眾交往交流交融、共同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的生動故事;體現中華文化多元一體、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的深厚情誼。
(二)聚焦建設中國式現代化新疆實踐的典范地州
全方位呈現昌吉市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取得的豐碩成果;展現全市干部群眾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的火熱實踐和人物群像;圍繞自治區“十大產業集群”和昌吉州“典范地州”建設,用文藝形式展現昌吉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實踐舉措和鮮活經驗。
(三)聚焦歷史文化資源的挖掘與傳承
深入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在昌吉市的生動體現;聚焦農耕文化等昌吉特有文化的傳承與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創作具有昌吉文化標識的精品力作。
(四)聚焦時代文明新風尚
聚焦精神文明建設,挖掘“昌吉好人”典型故事,藝術呈現各族群眾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生動場景;講述平凡生活中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孝老愛親、敬業奉獻的感人故事,展現人民與時代同頻共振的追夢實踐。
(五)聚焦鄉村振興主題
圍繞昌吉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進展,講述農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的精彩故事;展現農村基礎設施改善、人居環境整治成果;反映各族群眾在節日慶典、民俗活動中的歡樂場景和淳樸民風。
(六)聚焦對口援疆
深入挖掘福建省泉州市對口支援昌吉市的典型事跡和感人故事,展現援疆工作中的“援疆精神”“援疆力量”和“援疆情誼”,用藝術形式回答“援疆為什么?援疆做什么?援疆留什么?”的時代之問。
三、申報主體
長期在昌吉市從事文藝創作或在市域外以昌吉市為背景創作生產的單位、機構和個人。單位和機構是指在行政機關登記注冊的、具有相應資質和創作生產能力的法人單位、機構。
四、申報類型與要求
(一)文藝創作扶持項目
主要針對2026年12月31日前可完成創作的項目,或已創作完成但未公開展演、展映、出版的作品。
1.文學類:包括長篇小說、長篇報告文學、長篇紀實文學、中短篇小說集、散文集、詩歌集、報告文學集、紀實文學集、文學評論集。申報創作扶持須提交5000字詳綱和5篇樣章;申報完成作品扶持須提交完整稿件。長篇小說等最終完成作品字數不少于10萬字,詩歌集不少于30首。
2.電影、電視劇、廣播劇類:包括電影(動畫電影、電影紀錄片、微電影)、電視劇(電視紀錄片、動畫電視劇)、廣播劇等。須提交完整成熟的劇本和階段性進度計劃,并具備創作團隊和其他資金來源。
3.舞臺藝術類:包括舞臺劇、戲劇、音樂、歌曲、舞蹈、曲藝、雜技、相聲、小品、戲曲等單部舞臺藝術作品。申報作品必須具備創作團隊和保障作品創作的資金來源,確保整部舞臺作品完成創作;單部作品須提交較為成熟的完成作品音頻或視頻。
4.美術、書法、攝影類:主要指美術、書法、攝影展覽。整體展覽的參展作品須不少于30幅,首展作品數量占比不低于50%,提供所有作品高清照片,并具備場地、配套資金和成熟策展方案。
5.網絡文藝類:包括網絡文學、網絡文藝短視頻、網絡微電影等。網絡文學須提供3萬字樣章,完成作品不低于20萬字;網絡微電影須提供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或作品在市級以上主流媒體平臺相關欄目播出。
6.劇本創作類:針對未公開發表或創拍創排的電影、電視劇、廣播劇、舞臺劇的劇本,須提交創作完成的完整劇本。
(二)文藝獎勵項目
代表昌吉市文藝創作水準、在全國或區、州產生重大影響的優秀文藝作品。包括:
1.國家重大文藝獎項: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駿馬獎、兒童文學獎、中國廣播影視大獎(中國電影華表獎、中國電視劇飛天獎、中國電視文藝星光獎)、大眾電影百花獎、電影金雞獎、電視金鷹獎、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群星獎、動漫獎、國家舞臺藝術精品工程獎)、中國戲劇獎、音樂金鐘獎、全國美術展覽獎、書法蘭亭獎、攝影金像獎、舞蹈荷花獎、曲藝牡丹獎、雜技金菊獎、民間文藝山花獎等。
2.自治區重大文藝獎項:天山文藝獎。
3.昌吉州重大文藝獎項:文藝奮飛獎。
4.除上述明確獎項之外,在國家、自治區文化和旅游部門、文聯及所屬的文藝家協會舉辦的比賽、展演、展覽中獲獎及入選的昌吉市題材的作品。
申報創作獎勵項目的作品需為當屆獲獎作品,往屆獲獎作品不在申報范圍內。
五、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自2025年9月15日上午12時至2025年10月31日24時(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報項目及方式
1.申報項目。一是申報扶持的文藝項目;二是申報獎勵的文藝項目。申報項目為申報單位、機構或個人合法擁有著作權、在申報年度啟動創作生產并按約定時間完成的文藝作品。存在版權爭議的作品不得申報。
2.申報方式。各申報主體請認真填報《昌吉市2026年度文藝創作項目征集表》或《昌吉市2026年度文藝創作獎勵項目申報表》。單位或機構申報需報送單位負責同志簽字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申報需本人簽字,并附身份證復印件。電子版及掃描件于10月31日前發送至指定郵箱,郵件名稱標明“項目名稱+單位(個人)”。
掃描二維碼下載附件
聯系人:昌吉市委宣傳部馬麗麗
聯系電話:0994-2596669
郵箱:xcbxcwhk508@163.com
地址:昌吉市建國西路169號黨政綜合樓508室
(來源:昌吉市委宣傳部)
https://mp.weixin.qq.com/s/hxCfDqYEZMW0ZyyexkIvFA
